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0-28??? 作者:??? 浏览:211

各单位:

为做好2022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下半年结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对象

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(包括2018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、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),按照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要求,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。对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予以终止执行,不得报送此类项目结题申请。

二、相关要求

1.此次采取电子化与纸质结合方式结题。与课题密切相关的,已正式出版的论文(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)、授权专利、专著、或者经校学术委员会鉴定的其他成果均可作为结题佐证和支撑材料。

2.提交的研究成果是否至少有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成果、是否有按要求标注项目资助、有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方面作为结题主要审核内容。

3.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(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,最长不超过三年)申请结题的,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社科处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;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,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、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。

三、材料提交时间

请于2022年11月14日之前报送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。

纸质版材料包括:

1、项目结题报告书(每个项目1份,学院及财务处均已签章);

2、佐证材料(每个项目1份,能证明符合结题要求,论文含封面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);

3、项目结题汇总表(每个单位1份,加盖学院公章)。

以上纸质材料均无需装订,请将每个项目材料整理后统一用燕尾夹或回形针夹好报送社科处。

电子版材料包括:

1、项目结题报告书(word版);

2、佐证材料(每个项目1份,打描为 PDF版);

3、项目结题汇总表(电子版Excel表)

电子版材料要求: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,并按照“序号+项目编号+负责人姓名”的规则命名文件夹,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。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。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:348694206@qq.com。

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,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,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。结项报告书请用2022年版,电子版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。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,逾期不受理!

四、申请延期要求

对于项目到期、超期无法结题的项目,请项目负责人填写《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》(一式1份,双面打印),应写出明确、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。原则上申请延期次数最多一次,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。

 

附件:

1.结题报告书.doc.doc

2.结题汇总表.xls.xls

3.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.doc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社会科学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10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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